现在规划高速公路声屏障时大多选用几许声学剖析的办法来确认声屏障的高度(如图一)。如“声影区法”来确认声屏障有用区域。其实这种办法是不正确的。由于交通噪声的声波是机械波,其波长的单位在米级,和声屏障的几许尺度在同一数量级。
从动摇学理论上讲,只要当波长λ>>H(反射面几许尺度)时,才干按入射波的入射角等于反射波的反射角的几许声学的办法来剖析波的传达路径。如光波便是这样的状况。光波的波长为á米级,而反射镜的几许尺度为米级或厘米级,光波的波长和反射镜的几许尺度相比,光波波长可忽略不计。这样就满意λ>>H条件,利用反射原理来剖析光波的传达路径就会精确。
就高速公路声屏障而言,声波的波长和声屏障的高度方向为同一数量级,当噪声的声波和声屏障作用时就会产生散射和衍射,不会遵照入射角等于反射角的原理。只要声波频率很高时,(如4K以上的声波),才可近似地适用波的反射原理。在声屏障的长度方向,由于满意λ>>H的条件,所以在长度方向剖析声波传达路径时,可选用几许声学的办法进行剖析。
高速公路声屏障的高度选用怎么办法确认的呢?据多年的规划和研究经历发现,声屏障的高度可选用“有用频率”进行确认。这儿引进有用频率λE概念,是指高速公路声屏障对噪声的倍频程或1/3倍频率中某个波段频率衰减量为3dB(A)的频率。若噪声的波长比“有用频率”的波长长,则由于绕射和散射作用,声屏障对其声衰减作用会很低。而所有比“有用频率”波长短的噪声,则高速公路声屏障就会有很好的声衰减作用。